财讯中国

新世界: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警示函

来源:格隆汇 2020-05-26 16:21:37

新世界(600628,股吧)(600628.SH)公布,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《关于对沈国军、沈君升、沈莹乐、浙江国俊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(沪证监决[2020]115号),现将警示函原文内容公告如下:

“沈国军、沈君升、沈莹乐、浙江国俊有限公司:

经查,你们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。截至2020年2月25日,你们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(“新世界”)已发行股份的4.9597%。2020年2月26日,沈国军、沈君升、沈莹乐、浙江国俊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增持新世界股份74.58万股。截至2020年2月28日,你们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对新世界的持股比例达到5.0777%。你们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了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,并于2月29日对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进行了修正。但你们在增持新世界股份累计比例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%时,没有在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前停止买入上市公司股份。
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08号)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按照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,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
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”

标签:新世界公司股东警示函

相关新闻